薦書|僧面佛面兩不看 文化編輯選稿有講究
文:譚秀牧
據說,香港作家劉以鬯任職報紙編輯時,認稿不認人;我相信絕大多數報刊編輯,都是秉持這麼樣的態度為讀者服務。
作為寫作者與身為報紙編輯,兩方面我都有深切的感受。作為寫作者,在過去幾十年的投稿經歷,雖然我經常投稿的報刊,如《文匯報》、《新晚報.文藝版》和《星島日報.星辰版》編輯等,我都認識,自己許多作品都是在那些報刊上發表。但我每次投寄稿件,從不託相熟的朋友轉交或直接寫上編者的名字。總之,盡量避免私人關係為佳。
我深信作品能否有機會發表,完全是作品本身的問題。如不合要求,由任何人轉交編輯,效果都是一樣。
有一次,經理岑才生給我一封信,裏面是幾篇新詩;過了兩星期,作者可能不見刊出,託岑才生查問:「譚先生,朋友託我給你的幾篇文,什麼時候可替他刊登呀?」
「不適合刊用,」我回答:「不過,我已寫了點意見,說明不用的原因。」
岑才生聽了,並無異議。
一般人對那些欲以上對下以達其目的人,都不會有好感。此類人的心態是:你不替我辦麼,請你的上司來,看你能拒絕不?抱持這種「不看僧面看佛面」歪理的人,在我接觸到的文化人之中,十分罕見。終於也看到一個例子:
一位老詩人,先前交來一疊舊詩,其中合用的我已發表,其他的已退回給他。但不久,他託岑才生再交給我,並附一封信,請岑才生叫我「在文化版刊登」。因未附地址,我只好在文化版上刊登小啟:
「XX先生,大作不合用,請到荷李活道本報營業部領回。」
題材不合刊物 落得遺珠之憾
我接觸過的作者,大都是業餘寫作,而且是為一時的興趣而執筆。他們大都寫個人的生活經歷,或是工作經驗,可以說都是真才實料。也許作者們不是經常操練的關係,不善於鋪展題材、靈活使用詞句,因此對於作品選用的機會頗為影響。
另一點是,他們把作品送出去之前,應該先了解哪間報刊比較適合,因為每家報刊的性質不同,自己先評估一下是否適合要求,可增加被選用的機會。
如果與編輯是經常見面的老朋友,作品選用與否,彼此諒解,那是另一回事。但是,有時一些交情不深的朋友,交來的作品題材不合,無法刊登,很容易引起誤解。
我的太極拳師父,寫了一篇有關太極拳的短文,請我在文化版刊登。
宣傳太極拳對身體健康有好處、如何練習才正確,這些道理雖好,但畢竟並非文化活動。太極拳歸於體育項目較為適合,因為這是關於身心健康的動態的體能活動,而文化是靜態的精神活動,兩者有明顯的異趣。
另外,一位老中醫將多年行醫心得,寫了一篇〈溫病治療及驗方〉;我對醫學毫無認識,無法判斷其作品的優劣,但我深信這是他數十年治病心得,曾經為無數病人解除病痛的寶貴經驗。他將其整理出來,有益於業界的交流。可惜,因題材不適合,無法替他發表。
類似的例子不少。
我想,每位編輯都希望收到合適的好作品,但常有好作品因題材問題不適合刊物發表。面對好文章卻無法刊用,對作者來說感到失望,這是可以理解的,而編者何嘗不也覺得遺憾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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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我的回顧》
作者:譚秀牧
出版社:初文出版社有限公司
出版日期:2025年1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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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節選自《我的回顧》,獲初文出版社有限公司授權使用。大小標題為編輯所擬,段落排版稍有改動。
圖:初文出版社、Unsplas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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